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上海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长宁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在上海工作今年5月13入职,4月份有空档期和老板说完后同意帮忙补交。我自己拿4月份全部应交部分。但公司的财务一直没有给交每月正常口我的钱最终我的社保,公积金超过了3个月以上未交。多次向人事反应,一直没有解决。后来8月末,9月初左右才办理完补交。和我入职后的社保,公积金一起办理。工资是分为工资和补助部分,合同上都有写,劳动合同上明确标注当月10号发放上月工资。公司的员工手册从8月份建立开始也明确标注10号全部发放。但是,除了8月份准时拿货全部工资外。截至目前为止。每月补助部分都会拖至月末才发放?这样公司离职的话,要求补偿一个月工资合法么?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承办民商案件百余起,涉及行政诉讼、房产、合同、继承、婚姻家事
帮助人数:309人 粉丝人数:1568人
帮助人数:4908人 粉丝人数:20171人
朱现领律师,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硕士学历,先后就读于中国
帮助人数:24人 粉丝人数:1292人
石金平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主任,有
帮助人数:126人 粉丝人数:185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