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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生前有一处房产,属于划拨用地,外公自己办理了房产证将房子给了舅舅,即房产证上有舅舅的名字。妈妈从舅舅那里将房子买了过来,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签了交易协议,即现在房产证还是舅舅的名字。我们现在想将房子的产权手续办理好,也就是从当初签的协议,到把过户手续办好。但是相关办事处说:划拨土地不能进行交易,如果不能,为什么外公可以将房子给舅舅呢?并且请问我们现在应该用什么方式才能把房产权拿回手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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