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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味_的饼干

江苏-苏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10.00

你好,请教一下,情况是这样的:我是湖南人,他江苏人,他是二婚,跟前妻有一个女儿抚养权给他了,我是头婚,我们也有一个女儿,一直我带着,现在长沙读书,结婚3年后在江苏买了房,他常年外地工作,在外面找了情人,现协商离婚,他要房子,孩子给我,每月只承诺给一千块抚养费,我想在长沙起诉离婚可以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查看王律师的回答

王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

  • 1、你好,我想问下你们在哪里结婚的呢?如果不是在长沙结婚的话可能不能在长沙起诉的。
    2、目前不建议你们协商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支付抚养费是男方的义务,不能以此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此外支付的抚养费金额较低。
    您这边可以跟我描述详细的情况,我来帮你解答,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法。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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