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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教一下,情况是这样的:我是湖南人,他江苏人,他是二婚,跟前妻有一个女儿抚养权给他了,我是头婚,我们也有一个女儿,一直我带着,现在长沙读书,结婚3年后在江苏买了房,他常年外地工作,在外面找了情人,现协商离婚,他要房子,孩子给我,每月只承诺给一千块抚养费,我想在长沙起诉离婚可以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王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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