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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栄治

黑龙江-哈尔滨刑事辩护1个月前

¥10.00

我曾经和4个朋友一起签订租房合同和合作经营合同共同经营一间沐足店,后来其中一个股东要求经营卖淫服务赚钱快,后来就改经营了卖淫服务,一年前我就离开了店面,并对店面账目经营状况不再过问,也没有参与经营,现在其中那个股东被公安局立案逮捕了,现在其家属要求我赔偿损失并按服刑时间每月支付赡养费用,否则就揭发我参与有组织卖淫。请问我都离开1年时间了,我还涉及罪名吗?经营期间一直没有获利分红,并且没有参与招募和管理店面。

查看林柏慧律师的回答

林柏慧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

  • 您离开店面时有撤出投入的股份和解除合作关系吗?

    1个月前

  • 在合伙经营期间,明知他人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同样构成犯罪。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62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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