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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西早

海南-陵水房产纠纷1个月前

¥30.00

你好,本人是做工程的、前段时间由于资金紧张、朋友介绍借了点资金月息每月5分给的、现在还款时间到了、暂时还不上、他要来收房、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查看林青娇律师的回答

林青娇律师 海南-海口 北京众明(澄迈)律师事务所

  • 你好,借款超过每月三分的利息是无效的,超出部分视为已还本金,除非协商以房抵债,不然还不了钱出借人也不能直接收房,只能是起诉后进行拍卖。

    1个月前

  • 我写给他的、他说到期不还、就过来收房

    1个月前

  • 借款前约定还不了款就以房抵债的约定属于流押条款,是无效的约定,如果是借款后进行的约定,你当时如果没有被胁迫,属于你的真实想法,那就是有效的条款。

    1个月前

  • 是借款时、房子还写的有点多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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