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江西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赣州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我公司与甲方有租赁合同使用厂房和空地(厂房是甲方租的但空地不是,我公司当时不知道,)公司就在空地上建了办公室,宿舍、仓库。于甲方合同期满后将甲方的厂房归还了甲方,甲方要求将空地腾空,我公司未腾,因为我公司有土地所有权(村委会)允许使用证明就未腾。后被甲方将房屋拆除,报警后,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并由我公司出资进行了司法鉴定造价11万余元。至今公安机关也未出具立案或不立案通知书,派出所只是说卷宗报分局了,退回来了,也没有不立案通知书,此情况是否构成刑事案件,按照公安部和最高检关于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一)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应予立案追诉。再有我公司被拆的房屋向税务部门交了土地税和房产税。该地块是村委会的建设用地村委会有使用证。我公司又村委会出具使用该空地的使用证明。求解我怎么办?
李树真律师 浙江-嘉兴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阙持金律师 江西-赣州 江西兴略律师事务所
林作平,福建万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1995年10月与
帮助人数:3360人 粉丝人数:7826人
帮助人数:93人 粉丝人数:1038人
罗兆洪律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学历,福建省三明市律师协会刑
帮助人数:173人 粉丝人数:2356人
专职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多年法律实务经验,主攻合同纠纷、婚
帮助人数:192人 粉丝人数:128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