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德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综合法律咨询 > 河南综合法律咨询 > 郑州综合法律咨询

+秀美阿

河南-郑州综合1个月前

¥10.00

2010年我到一家企业从事财务工作,2011年这家企业资金紧张,借用包含我在内的5名员工到银行以个人名义贷款(我是借款人,企业及企业老板是担保人),自2011年至2015年一直是贷贷还还,还还贷贷,一直平安无事,2015年后半年这家企业资金链断裂,后来银行经这个老板的协商在2016年将贷款变成一笔三年期的贷款,现在这个企业的老板已经因合同诈骗、骗取贷款等罪名被判刑入狱,我们5人也相继到公安局报案,并且已经正式立案,目前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今天银行的人也来找我让我还款,否则就按照原来的贷款资料中的公证手续,到法院申请执行我,我想问一下我接下来该怎么办?可不可以拿着公安局出具的立案证明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或中止执行啊?

查看郁君瑞律师的回答

郁君瑞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

  • 可以向执行庭说明情况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1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