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广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佛山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我是佛山市某陶瓷洁具公司的一名员工。我在2006年6月第二次入职这家公司一直到2019年至今。公司现在发展有点问题,我去查询了我的劳动合同。发现是2016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4日。这份合同明显有人为的修改痕迹,还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时候修改的。实际合同日期应该是在2015年12月24日至2017年12月24日。我向劳动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我手机拍摄了修改的劳动合同的局部图片,并偷录了查询劳动合同时录音。现在劳动仲裁我诉求按相关法律法规赔偿我未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双倍工资以及可能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劳动仲裁时对方律师只出具了2013年1月25日至2015年1月25日的,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不承认我拍摄的局部图片。我现在去公司拿那份修改的劳动合同,公司以太忙找不到,拒绝拿给我。我现在该怎么做?能否在仲裁一半进行时申请法律援助?又能够拿到那些相应的补偿和赔偿。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9人 粉丝人数:412人
硕士研究生毕业,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合同债务、征地拆迁补偿纠
帮助人数:61人 粉丝人数:246人
擅长侵权类纠纷,工伤人损,债权债务,买卖合同,离婚继承纠纷,
帮助人数:2716人 粉丝人数:4974人
梁娜律师,专职律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主要业务范围:刑
帮助人数:213人 粉丝人数:190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