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安徽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合肥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目前男方已经委托律师起诉女方离婚,理由是夫妻感情不和,男方在婚前一次性购买的房屋,结婚后加入配偶名字,产权证上安份共有,女方占百分之九十五,男方占百分之五,无婚前和婚后任何协议,目前还在一起生活,只是各自吃饭不在一起了,男方起诉我缓还当初订婚彩礼八万八,还要求我把房子还给他的,请问,我需要缓还彩礼吗?房子我能得到百分之九十五的份额吗?毕竟结婚时间短?
王灿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680人 粉丝人数:3680人
方春,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帮助人数:2222人 粉丝人数:7013人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为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承办
帮助人数:11人 粉丝人数:637人
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合规师(高级)相关资质,为当
帮助人数:521人 粉丝人数:758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