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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求支付违约金才办理离职,违约金应该支付吗?学校说五一前后提出离职可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我是六月二十几号提出的离职,学校要求赔偿违约金才办理,但是合同里并没有明确五一这个时间点。说是我提出离职提出晚了,影响到了学校的人事安排,对学校造成了影响,因此是非正常离职,需要支付一年一万的违约金。可是当初交离职申请的时候并没有说,交完离职申请,学校直接让办理离校手续,所有的东西上交,检查完才可以离校的,现在学校告诉我说要办理离职证明把档案拿走只能先交违约金,但是合同里没有明显的违约金字样,只有一个补充条款,说是学校一次性垫付三年的培训费三万元,服务期不满三年需要赔偿未履行费用,但是没有接受任何专业培训,没有签订培训协议,也没有任何收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如何办理离职手续拿回自己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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