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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饶思琪

上海-黄浦区综合1个月前

¥5.00

我父亲在崇明有一块宅基地,地契已经被村里2017年的时候收走了,父亲身体欠佳,有猝死风险,现在身体能正常说话和行动。我的父母已经离婚,户口跟着妈妈在上海浦东,父亲想要把宅基地给我,以防止他猝死后被村里收走。我现在是农业户口。
想请教各位老师一个问题
如何继承这块宅基地继续使用。

查看江丽春律师的回答

江丽春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本村村民成员只享有使用权,如果宅基地上有住房,房屋所有权归个人可以依法继承,也可以因此取得使用权,但如果只有宅基地空地没有房屋,依法不能继承,应由村集体收回。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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