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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房产纠纷1个月前

请问:我借款给陈某没约定利息,已超期半年未还,现在起诉,我想要求陈某付些利息,时间从超期之日算起,行吗?利率多少合适?法律依据有哪些?肯请您回答!

查看李田律师的回答

李田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龙在田律师事务所

  • 时间可以从超期之日起算,利息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但是会比较低。你可以试试找到借款人陈某,要求其按借条还钱,如果没有钱还,那就重新出具一张借条,可以要求按照2分利率计算,约定到新的借条中或者加到原借条上,从借款之日起算利息。法律规定可参考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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