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成都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婚前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男方首付得更多,离婚前还没有拿到产权证,离婚协议书上写男方需在今年10月份之前支付完10万元给女方,如果没有按时支付,女方有权对房屋进行变卖,所得款项除去按揭款和房屋债务后双方一人一半,请问这个是有效的吗,如果男方没有在10月份前付清,我可以对房屋进行变卖吗,如果他不配合怎么办,我能拿到钱吗,还有就是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婚后房产,其实是婚前购买的,这个对协议有影响吗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冉诗誉,重庆格林威律师事务所律师;重庆市巴南区宣传部特聘法治
帮助人数:15人 粉丝人数:80人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2141人
帮助人数:223人 粉丝人数:1603人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帮助人数:20人 粉丝人数:78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