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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旭东

山东-济宁合同纠纷1个月前

甲方是一家牛奶经销商,乙方是本人,是一家公司名下软件工作室的负责人,受雇甲方为其提供甲方的小程序代理运营业务。
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是小程序的代理运营,不包含其他的项目,如招商的PPT文件制作,合同中也明文表示不是偶尔用到的服务需要单独收费。
本人亲自负责对接甲方的业务,属于独立负责的代表,本人愿意遵守国家法律相关规定以及合同规定给予一定的退款,但我查询服务合同当中,时效性只是针对甲方授权代理运营的小程序,不包含其他。
甲方准备因我为能及时有效的给他传输另外要求做的店里的招商加盟PPT而解除合同并准备仲裁或起诉,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否需要给予对方违约金。
…………
注:6月初签订的合同,6月中旬长达三个周的时间因做了急性阑尾炎手术无法正常工作已经告知,那时已经将做好的PPT稿件发给甲方,但甲方不满意要求修改,承诺甲方会在康复后尽快处理。

查看谭昌浩律师的回答

谭昌浩律师 山东-济宁 山东国曜(济宁)律师事务所

  • 要看你们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你的服务项目和内容,需要见到合同才能给你具体分析,可以委托律师或者见面详谈。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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