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青浦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融资借款法律咨询 > 北京融资借款法律咨询 > 东城区融资借款法律咨询

+你的梨涡有夏天

北京-东城区融资借款1个月前

我17年8月在贷款平台线下贷款8万,还款是18年4月份逾期至18年7月,贷款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来电话要求一次性结清,协商还款金额共计7.7万,我陆续在8月初、八月底还款共7.1万,剩余6000第三方机构答应我两个月时间内还入,我于9月份打电话告知可以结清尾款了,第三方机构答复是负责此业务的业务员离职,换了负责人,新负责人告知我需要再换2.3万才可结清,我不理解就打贷款机构电话投诉,贷款机构告知我的金额和三方机构一样,我把当时的协商情况告知贷款公司,贷款公司要求发邮件证明,邮件于当天提交给了贷款公司,打电话确认,贷款公司告诉我发了就等消息吧,等待。。。。,至19年6月份催收来电话告告诉我新账单已逾期需要马上还,告诉我还有16期相当于6万多要还,请问,以上情况我在保留齐全过程记录和录音的情况下,可否起诉他们;如果起诉以下几点是不是能构成起诉条件的;
1、合同中写的是13万6,贷款和到账金额是8万;
2、在协商完成后没有执行,是否可以继续执行,还6000,出结清证明;
3、现在贷款公司要求必须还款,不还就上传征信,以此要挟是否可起诉威胁;
4、过程中对我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多困扰,是否可索

查看张小丹律师的回答

张小丹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

  • 您好,在签有借贷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借贷关系的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根据您以上描述,请您先行进行如下工作:(1)仔细审阅合同,确定借款本金、借贷期限、借贷期限内的利息、还款期限、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是否有具体约定;(2)调取银行流水或收款凭证,查证实际是否收到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3)无论合同怎样约定,关于利息,均不可超过24%,24%至36%的部分已还的不能要回,未还的可以不再清偿;(4)如果额外收费金额,无合理解释的都应冲抵本金或利息。因此,对照上述原则,您算算您总共支付的利息是否过了24%或36%,如果过了,则利息约定过高可请求不予支付。据此,(1)您可以按上述内容准备证据材料,确定您是否有可主张的权利以便提起诉讼解决争议;(2)对于催债对您的打扰,若无严重或直接损失下,很难成诉,您可及时报警要求保护自身安全。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捷信发恐吓信息上门催收该怎么办 3124人收听

张凤启律师 湖南-怀化 湖南维清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1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