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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天,阳台玻璃突然出现自爆,物业保安检查确认是因为天气太热的原因造成自爆,玻璃碎了一地并出现部分碎片掉落,砸到人行道上停靠的车辆的挡风玻璃。现小区物业的态度自己解决方案是:1.阳台玻璃需业主自费修理。 2.车主挡风玻璃赔偿由业主与车主两者之间进行平摊。
我的想法是:之前小区应该是出现过类似的玻璃自爆的情况,物业有安排过相关人员上门进行阳台玻璃的检查,检查完毕后并没有给予相关注意事项通知。第二,阳台玻璃材质以及整个建设属于小区当初的规划,并不是业主后期自行整改部分。第三,车辆停靠的位置在人行道上,并不属于合法停车位,并没有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划线标示。第四,既然有出现过玻璃自爆的现象,小区并没有就此事件提出相应应对措施,例如:,1.对该区域的停车问题做相关管理或者出示以防高空坠物,停车后果自负等标示。2.同样事件,出现第一次时就应该召开业主会议,提出对小区阳台护栏外饰材料进行统一改造或者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以上,我认为业主的权益根本没有收到保障,就小区物业提出的解决方案,还请三位法学专业人士给予判断是否正确?
补充:2015年购买的房子,给了首付以后进行分期。其次,楼盘是2003年开盘,04年入住,保修期不知道是否已过。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刘丹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俭德律师事务所
杨志发律师 广东-惠州 广东璟法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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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承办的案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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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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