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综合法律咨询 > 湖北综合法律咨询 > 潜江综合法律咨询
9年前在国家的政策和书记许可下,我们买下村里的一所破旧小学并改成了一所仓库用于平常生意,由于书记和我们的关系也比较好但也也为了他们的自生利益,我们一直没有拿到占有权之类的材料,但是他们并保证一切已经办妥叫我们不用担心。他们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做下去,但后来因为后来上级管理变动和调查,人员发生了较大的变动,现在的书记等村管理人员已建立活动室(实际想得到国家分配下来的钱)并已我们没有材料为由,要求我们拆卸房子,我们去年和他们开始谈判,结果却一次比一次不近人意,我们的态度是他们可以拆除房子,可以不要赔偿,当需要给我们家附近划分一块土地,我们自费购置,当时他们答应了,这是很简单的事情。后来他们却一次次含糊我们,说他们会将这附近改良提供场所给我们,但要我们一年缴纳5000元,我们答应了。直到今天他们找我们谈判说我们必须拆除房子,我们会得到3万的赔偿,也没有给我们划分土地的意思,也没有为我们提供场所的意思。他们还在会议上向上级反应我们侵犯了国家财产,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我们应该怎么办?请律师会解决这个问题吗?
汪付夏子律师 湖北-潜江 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周美云律师 云南-普洱 云南劲直律师事务所
李守尧律师 辽宁-大连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蒋金双律师 安徽-蚌埠 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赵律师于2012年从事律师工作,工作中坚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
帮助人数:21人 粉丝人数:217人
1995年至2002年在陕西省凤县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至
帮助人数:207人 粉丝人数:1582人
陕西高理律师事务所主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
帮助人数:30人 粉丝人数:563人
潘婷婷,全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5年有余,具有处理诉讼及非诉纠
帮助人数:0人 粉丝人数:76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