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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普通农民)因为房屋建设中的土地相邻权问题引发争执,甲先推乙,乙拿木棍在甲的大腿上打了两下,事后,乙受到刑事处罚,数月后,甲提出民事赔偿,要求赔偿住院费3000元,误工费3000元,手机损坏费3000,衣服损坏费2000。实际上甲被打过后并无大碍,第二天就在村巷里骑车转悠,那么,对于甲要求的民事赔偿费用乙应当如何应对,如何才能将赔偿费降到最低
王慎云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李成竹律师 浙江-杭州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张志霞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鼎邦律师事务所
办案经验丰富,始终坚持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理念,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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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宇,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扎实掌握法学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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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执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业、村居、政府法律顾问,代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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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至2011年10月河北冀华(唐山)律师事务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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