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北京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延庆县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房屋转手多次,历次买卖协议均被确认无效的,返还问题应当如何处理;最后一手买受人因合同无效所致损失应向谁主张、如何计算。在仅有最后一手买受人主张损失赔偿,此前的买受人均放弃相关利益的情况下,可按照农民房买卖合同无效后的补偿原则,由最后一首买受人直接将房屋依现状返还给第一手出卖人,第一手出卖人则直接向最后一手买受人进行赔偿。在其余各手买受人亦对因合同无效所致之损失提出主张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相对性及历次买卖中的双方过错责任酌情分配。各手买受人人损失是房屋上涨损失吗 是按照现在房屋价格依次返赔偿吗?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法学科班毕业,专职律师,法院的特邀调解员。自执业以来,参与和
帮助人数:1376人 粉丝人数:2940人
帮助人数:644人 粉丝人数:883人
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帮助人数:30人 粉丝人数:1091人
帮助人数:1人 粉丝人数:109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