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北京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大兴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您好,我收养了我妻子亲弟弟的孩子,属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根据收养法属于特殊收养,是不需要出具生父母经济困难无力扶养子女的证明的,但在北京市东城区办理小孩落户的时候这边工作人员给出的材料清单中任仍需要生父母经济困难证明。我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办理收养证书2年,无亲生子女,夫妻双方都是北京户口,不存在骗取北京户口嫌疑,只只要证明我收养的子女是合法收养,就应该对待亲生子女一样为孩子上户口,北京市公安局这种收养子女落户政策是否存在侵权违法嫌疑?遇到这种问题如何解决?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军校毕业,退伍后加入律师行业,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建设施
帮助人数:3人 粉丝人数:3人
田律师为多家公司成功提供股权融资法律服务,累计融资超十亿元。
帮助人数:524人 粉丝人数:1496人
专职企业法务,擅长诉讼程序。民商事,行政及刑事等程序。法律维
帮助人数:1634人 粉丝人数:3045人
参与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为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等多家
帮助人数:898人 粉丝人数:238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