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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社区聘用的人员,合同一年一签,截止到今年6月1日需再续签,可是在2019年初被查出乳腺癌,一直在沿疗中(还没有治疗完结)工资也是按基本工资发放的。今天我去请6月的病假,社区领导以劳动法及社区经费不足为借口,要我选择:要么马上上班、要么自己想办法,社区不养闲人。我与社区领导商量:如果社区人员紧张,我可以每天下午去上班(目前在放疗中,上午去医院,下午可以到单位);如果经费紧张,我可以不要基本工资,只需缴纳保险就可以了。并且我现在处于治疗中,前期手术和化疗,个人已经用了十一万,后续放疗还要花费个人部分大约2万,如果停了医保,本人将无力承担。可是社区领导态度强硬,我现在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不影响我的后续治疗。从法律角度出发,我能维权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手机号(微信:15980061337),丰富债权债务、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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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擅长各类刑民事纠纷,工作态度认真,负责,认真为当事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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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于盈隆(佛山)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主要办理合同类、顾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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