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钦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山东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济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山东-济南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您好,要律师!我2017年4月11日跟前妻协议离婚,我是四川乐山人,前妻是甘肃人远嫁四川,由于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就是因为考虑她是外地人,所以唯一的女儿和唯一的房产归属她,我净身出户,并口头协议男方后期若经济可观,每月支付2000生活费提供给女儿,书面上没有写明后期,写的是每月支付2000生活费(前妻写的,我当时也没注意),根据我们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基本工资,保足了每月也就4千左右。我自己要租房还要生活,所以,每月支付1000元给前妻,可前妻拒不接受,并在6月初递交诉状将我告上法庭,告我拒绝履行义务,可我也没有收到过法院传票,直到今年坐高铁才知道这件事,因为在过去的2年时间里,虽然前妻不接受1000元,但是我也在尽力付给女儿部分生活费及补课费。现在被限制高消费了才知情,请问,我该怎样为自己讨个说法?谢谢

查看肖春美律师的回答

肖春美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

  • 先找执行法院,了解一下你前妻执行的依据。然后对执行依据提出异议,如果是生效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是离婚协议,看看内容是否与民政局备案的一致,如果协议确实约定每月数额2000元,你只能先履行,除非有证据证明当时的约定与真实意思不一致。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6095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4622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5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