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福建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三明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甲方以100万价格将房产抵押给乙方,因为亲戚关系(债权抵押金额为口头协议)转让房产时只办理了房产手续。四个月后,乙方将此房产以65万金额抵押给丙方(当时未告知甲方)。约一年后甲乙双方清理债权债务时,乙方说以65万来结算当时抵押的房产,请问甲乙双方就此套房产究竟按多少核算合理
温秋香律师 福建-三明 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喻沙沙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律师
帮助人数:250人 粉丝人数:1066人
帮助人数:2人 粉丝人数:396人
刘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从事律师工作已十多年,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86人 粉丝人数:682人
帮助人数:25人 粉丝人数:163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