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临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广西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南宁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广西-南宁公司法务1个月前

两人合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占52.5%,小股东47.5%,公司营业期满,大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延长营业期20年,一审判股东会决议无效,已上诉至中院,还未作出生效判决,在此期间大股东再次召开股东会决议,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理公司资产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营业期届满当年的未分配利润足以偿还目前债务),小股东反对,小股东可以从哪些方面请求法院确认该决议无效? 有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查看严飞凰律师的回答

严飞凰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经海律师事务所

  • 公司营业期届满延长营业,应属于公司重大事件,依法召开股东大会且出资额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通过才能有效,大股东仅52.5%,没达到三分之二,本案一审判决股东决议无效是正确的。二审预估也是维持。公司因营业期满,股东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核算债权债务、清偿债务后有剩余的按出资比例分配。现大股东再次利用其大股东的地位召开股东决议动用公司资产偿还公司债务也是违背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小股东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该股东决议无效。

    1个月前

  • 另外,按公司法第74条规定,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国有控股是国企吗?。。。。。。 26148人查看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企业倒闭了欠税怎么办 18598人查看

    李金锁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一法(天津)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6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