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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纠纷:我买了我同学二手房,买房前我同学告诉我,该房已经卖给其他人了(先买房人)并和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总价198万,同学已收到190万房款,还有8万尾款过户时付清给我同学,我知道以上事实后,和我同学商量把该房卖给我,我讲好给我同学197万,并且到房产交易先签订了网签合同,在办理的过户的全部手续后,先交了该房契税,在支付了197万房款给我同学,我取得了该房不动产权证书。半月后,先买房人知道了我买房的以上全部事实,并且有证据证明我明知该房以卖给先买房人的事实。诉讼我和我同学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了先买房人的利益,撤销合同配合过户到原来我同学名下。请律师指导一下,我应该怎么办?我在明知该房已卖的情况下,我和我同学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我是否存在过失?法院会要求我什么吧?我有点担心!谢谢!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宋春杰,副主任,法律本科,党员,任支部书记。1995年从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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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各类经济合同纠纷、侵权赔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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