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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债权债务7天前

你好,别人欠货款不给,怎么弄?我看别人起诉也没有用,一次又一次开庭,这种情况要怎么要到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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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菁律师 湖北-武汉 广东国晖(武汉)律师事务所

  • 注意事项
    保留证据:债权人应妥善保存能够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如借条、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至关重要,能够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
    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所以要及时行使权利。
    合法讨债:无论是自行追讨还是通过法律途径,都要确保行为合法合规,避免使用暴力、威胁、侮辱等非法手段,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法院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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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追缴通常发生在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以下是其具体情况:
    刑事追缴
    追缴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追缴程序:
    申请的提出:一般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 7 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法院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示。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
    审理:公告期满后,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法院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
    不服没收或驳回申请裁定的救济:对没收财产的裁定不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提起上诉;检察院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在五日内提出抗诉。没收违法所得的裁定生效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案并提出异议的,法院应视情形不同分别处理,原裁定正确的,予以维持;原裁定确有错误的,应撤销原裁定,对涉案财产一并作出处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已生效的没收违法所得裁定。
    民事追缴
    追缴范围:主要

    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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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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