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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劳动工伤3天前

¥9.90

我是七○岁的老太太,因为在植物园内打工下班回家时,我骑着电动车老人代步车,正常行驰,被一反向行走的汽车碰到,司机全责,造成我三根肋骨骨折,造成我休息了回个月,但这四个月我找人替我干活,开支后就把钱给替我的人,我好后又去上班了,现在保险公司和司机家不给我的误工费,(共计8900)元,只给护理,营养和医药费共计8300元,我主张要误工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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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利戈律师 内蒙古-赤峰 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

  • 只要有证据工资是给别人了,你就有权主张误工费。《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误工费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误工费是侵害他人造成其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一方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二、影响误工费的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误工费”实质上包含两个核心要点:误工时间、相较于正常工作期间减少的收入。
    误工时间如何确定?一般规则: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的期间为依据确定。医嘱与司法鉴定意见不一致的,一般以鉴定意见为准通过汇总各地法院出台的司法文件,一般审判实践中误工期间包含如下期间:1、门诊治疗: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2、住院期间:合理的住院期间一般计入误工期;3、出院后的误工天数: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载有建议休息意见的出院记录或者医嘱证明为准。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息意见未明确休息天数,应结合受害人伤情住院治疗情况和工作情况等综合确定;4、医嘱休息届满日早于定残日的,误工时间以医嘱休息届满日为准;医嘱休息届满日晚于定残日的,误工时间最长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减少的收入如何确定?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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