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苏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常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法官工作人员通知第三人到庭,但是让第三人不要带任何相关的文字资料,导致第三人经济损失,属于违反法律程序吗1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陈泽玮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及行政法律事务,在民商事争议
帮助人数:5人 粉丝人数:57人
本人已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近10年,擅长解决民商事法律问题,包括
帮助人数:150人 粉丝人数:1578人
自执业以来从事多起民商事、行政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均取得良好反
帮助人数:607人 粉丝人数:952人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法学学士,从事律师职业3年,曾多次担任集团法
帮助人数:215人 粉丝人数:107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