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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行业交流1个月前

不动产是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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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秋芬律师 浙江-台州 浙江同元律师事务所

  • 不动产保护的核心法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该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则不发生效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此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进一步细化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操作和要求,确保登记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这一规定确保了不动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防止了未经登记的物权变动带来的法律风险。此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详细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多种类型的登记操作,确保了登记过程的严格管理和方便群众申请登记的原则‌12。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这一规定确保了不动产登记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避免了多头管理和重复登记的问题。同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确保了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受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改变的影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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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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