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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劳动工伤7天前

发生交通事故,准备做伤残鉴定,依据伤残鉴定等级进行赔偿,但是伤者还要求要依据劳动能力损失赔偿,请问民法法律如何界定这一块,或者说在做伤残鉴定的同时能否同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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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娜律师 河南-平顶山 河南尊华律师事务所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被认定属于工伤,既可以向交通事故侵权者要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7天前

  • 发生交通事故(非工伤,也非上下班途中),电动车不小心撞伤。目前伤情介于普通受伤与十级伤残之间,具体要等做了伤残鉴定之后才能明确,打算按照伤残鉴定结果和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但是伤者提出其劳动能力可能也有受损,请问民法中是否有关于这一块的明确规定,即按照伤残鉴定结果进行总赔付之后还要赔偿劳动能力损失,如果要赔偿劳动能力损失,那么这个赔偿标准又是什么

    7天前

  • 交通事故赔偿是向侵权者进行索赔的,既包括司机、保险公司等,如构成伤残需要做的是伤残鉴定,而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受伤影响劳动能力需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由用工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二者赔偿主体不同。并不是说交通事故侵权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后还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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