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鞍山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四川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宜宾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头条小程序用户

四川-宜宾交通事故7天前

17日晚上8点住院,到18日02.37进手术室进行超急救手术,中途6个小时没有做胎心监护,听了两次胎心,找了两次护士,护士说宫口只开了一指,第三次痛得受不了,02.30分左右,做胎心,胎心变低,02.37进手术室,02.45刨宫产下男婴一个,重度窒息,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这种属于医疗事故吗

查看何光清律师的回答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不能简单判定。

    一方面,从医疗规范角度来看,如果在待产过程中有明确的医疗指南要求特定时间内必须进行胎心监护而医院未执行,或者医护人员在处理产妇疼痛及胎心变化等情况时存在明显的延误或错误判断,那么可能存在医疗过错。但如果医院的操作符合医疗规范,比如对于宫口开一指的情况通常有相应的观察和处理流程,且两次听胎心显示正常,那么就不一定构成医疗过错。

    另一方面,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通过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会综合考虑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规范、医疗行为与患者的不良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因果关系的参与度等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与医院进行沟通,要求医院对整个医疗过程进行解释说明。如果对医院的解释不满意,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由其委托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病历资料等证据,以便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使用。

    7天前

值得一听

60岁以后驾照怎么年审? 575953人查看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交警可以在乡道查车吗,合法吗? 120762人查看

刘丹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俭德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0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