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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帅但很坏

江苏-南京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您好律师,婚前没登记前买房写的双方的名字,一方出的钱,离婚时出钱的一方可以全部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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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佳律师 江苏-南京 北京浩天(南京)律师事务所

  • 在这种情况下,出钱的一方通常不能全部要回房产。

    婚前未登记时买房写了双方的名字,一般会被视为双方对房屋的共有。虽然购房款由一方支付,但在法律上,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是一种赠与或者对共有关系的确认。

    在离婚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分割房产,例如双方的贡献大小、婚姻存续时间长短、有无子女需要抚养等。出钱的一方可能会因为出资较多而在分割房产时获得相对较多的份额,但很难全部要回。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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