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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公司法务1个月前

公司合伙人,但从未有过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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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柳澄律师 江苏-苏州 漫修

  • 公司分红需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公司需要有可分配利润,即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二是公司需形成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分红的具体程序包括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制订利润分配方案、股东会审批和作出决议以及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执行决议 。 四、股东不分红的应对方法: 如果股东(大)会作出了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利润分配决议,但不实施分红,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要求实施分红。如果股东(大)会未作出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决议,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中的具体分红政策或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红,或者在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红的情况下,诉请公司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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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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