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撞击您并且对方承担全责时,赔偿流程主要遵循以下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
1.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明确指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了应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 司法实践:
裁判文书中的案例【(2016)内0981民初203号】中,被告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应赔付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全部人身及财产损失。
另一案例【(2019)云2501民初2318号】中,杨贵全请求被告天安保险红河支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不足部分由被告晏祥科、杨辉共同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3. 实践经验:
如遇到交通事故,首先应立即报警,并且尽可能收集现场证据,如拍照或录像。
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的规定,首先应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规则解决。
如果保险赔偿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机动车的所有人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连带责任人将需要承担剩余部分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当您遭受机动车撞击并且对方全责时,应首先通过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对于超出保险范围的部分,可依法要求对方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同时,收集充分的事故证据和相关费用证明,以便在赔偿过程中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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