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广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南宁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工作单位的总公司是在广州,但是项目设在广西指定城市,目前签订的是试用期合同,三个月,现在第一个月,由于公司客观原因,需要终止项目,同时终止合同,因异地因素,也无法变更工作城市,请问这种情况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张晓斌律师 四川-达州 四川省大竹县文星法律服务所
办案经验丰富,始终坚持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理念,尽职尽责
帮助人数:1585人 粉丝人数:3636人
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擅于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同时积累了离
帮助人数:63人 粉丝人数:1025人
帮助人数:112人 粉丝人数:1507人
曹睿律师,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执业于河北甲信律师事务所,现为
帮助人数:1633人 粉丝人数:948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