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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今天我弟58岁因锁事持力伤我,砍伤我的手背,打伤了我的眼晴,这是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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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誉强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包括眼睛。故意伤害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轻伤是必须由公安机关依据伤情鉴定而得出的,并非依据常人主观判断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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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61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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