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作为向国内一流移动社交视频直播全平台的主播提供专业运营的服务商,具有专业的运营体系,乙方对甲方各方面的专业服务能力均子以认可。
(2)乙方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拥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和演艺天赋,具备向文化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有志于在互联网领域进行长期发展。
(3)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将互联网直播的现状、本次合作的模式告知乙方。乙方知悉互联网直播的特殊性,清楚甲方的各项投入(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及人员、时间)是基于整个合作期间的长期规划展开,可能存在短期内收益不佳等情形。
(4)甲、乙双方在知悉并认可上述情形的基础上,秉承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就双方建立互联网直播合作关系,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 壹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若在合作期间内,乙方收到的前台流水 (即所有平台的所有直播账号总收益)累计达人民币 拾 万元及以上或直播全平台所有直播账号粉丝数量累计相加达到__
_壹万的,本协议期满后自动顺延壹年。合约到期前_
壹个月内未书面告知不续约的,则双方同意自动续约
年。协议约定期满后或自动顺延_壹_ 年期满后,甲方有权优先与乙方续签,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续签。
二、合作内容区形式
1.合作内容:双方确认,合作平台为网络直播全平台(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实际情況进行
平台调整时,无条件子以配合),当前首要合作平台为_ 抖音
直播平台(对应账号原
始 1D:
,对应账号现有1D:
-,对应账号实名认证:
,该账号10在签约当日的粉丝数量为_1人)。
(1)乙方使用的直播账号需加入甲方指定的公会,乙方在直播平台活动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礼物、道具收益、平台奖励、直播带货和短视频广告等收益)是双方全力合作所产生的。
(2)合作期间,甲方为乙方进行互联网直播提供平台支持等运营服务,利用自身享有的资源对乙方进行人气打造、人气提升。在乙方有短视频需求的情况 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短视频策划、拍摄、录制、剪辑、审核、推广等。
(3)合作期间,乙方如有意向进行直播带货和短视频广告演艺活动,须在甲方书面授权并统一安排指导下进行。直播带货和短视频广告所获收益由双方共享。
(4)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不能在网络直播全平台中利用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方式进行直播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