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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劳动工伤1个月前

你好,我在实习期签的一份合同,要履行三年才可以离开,不然要赔公司一万元,如果提前离开要不要赔公司这个钱。

查看王程珏律师的回答

王程珏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

  • 约定服务期的重要前提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专训费用,并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使得相应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了与用人单位谈判的能力,以此约定服务期。
    因此需确认双方的劳动合同是否包含上述内容,否则服务期的约定不能约束劳动者。
    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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