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嘉定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苏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南京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江苏-南京劳动工伤1个月前

你好,我在实习期签的一份合同,要履行三年才可以离开,不然要赔公司一万元,如果提前离开要不要赔公司这个钱。

查看王程珏律师的回答

王程珏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

  • 约定服务期的重要前提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专训费用,并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使得相应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了与用人单位谈判的能力,以此约定服务期。
    因此需确认双方的劳动合同是否包含上述内容,否则服务期的约定不能约束劳动者。
    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您好,老人65岁想一次性补交社保,大约交多少钱? 95611人收听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公务员退休后嫖娼会影响工资吗 78893人查看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退休教师嫖娼让抓了对以后的工资有影响吗? 60003人查看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1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