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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债权债务1个月前

就是前任叫还钱我应该还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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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宪策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滨利律师事务所

  • 是否需要偿还前任的债务,主要取决于这笔钱款的性质和你们之间的约定:

    恋爱期间的共同消费: 如果这笔钱是恋爱期间的共同消费,比如吃饭、旅游、互赠礼物等,通常被认为是赠予性质,无需偿还。

    借款: 如果前任明确表示这是借款,且有借款协议、转账记录、借条等证明是借款关系的证据,那么从法律角度出发,您应当偿还这笔债务。

    分手协议: 若分手时双方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了财产分割或债务偿还问题,应按照协议执行。

    道德层面: 如果虽无明确的法律约束,但您认为这笔钱款理应归还,基于诚信原则,也可以考虑偿还。

    在具体处理时,建议您首先梳理清楚这笔钱的性质,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自己的意愿来决定是否偿还。如有必要,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更具体的建议。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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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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