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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劳动合同签的工作时间是每周工作40个小时,休息日安排工作的,要安排补休或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但实际是单双休,有打卡记录、日报和排班表的工作证明。现在打算离职,跟同事一起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有同事说公司可以拒绝或者即便强制执行了,也可以拖延不支付,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到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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