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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房产纠纷1个月前

您好,刘律师,我是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中北天成小区的业主,我们正在筹备首次业主大会,目前筹备组已经公示过,公示期2024年1月16日至24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2月5日开筹备组第一次筹备会议时,物业又拿出一份筹备组业主成员物业费交纳情况统计表,六名业主成员中有四名未交2024年物业费,欲意推翻筹备组,延误筹备工作进程,请问此种情况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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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虔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盛雅律师事务所

  •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 三十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由七人以上单数组成,由建设单位、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街道办事处、乡 (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派员组 成,其中业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 数的二分之一。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其成员 名单和工作职责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书面 公告。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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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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