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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北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微信买到东西品质和他说的品质,有很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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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燕律师 天津-和平区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首先要认定交易平台,如果交易是在淘宝、京东等网络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只需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即可。因为微信不属于网络电商交易平台,因此只能适用《民法典》关于交付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法律规范。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如果对方交付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系根本违约,您可以联系卖家退货、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可以主张违约损害赔偿。如果您还有别的疑问,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可以在电话中沟通交易细节,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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