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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南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夫妻离婚土地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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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燕律师 天津-和平区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 您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城市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关于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不存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但是该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可以按照《民法典》婚姻编的相关规定来区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别的疑问,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可以在电话中沟通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归属问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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