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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周岁的初三学生,在课堂上因为说话不认真听课被实习老师用过激的语言刺激导致冲动行为殴打老师至伤,事后学生也很后悔,也在为自己冲动打人感到内疚并上门道歉请求原谅,老师也及时送去医院检查,鼻子缝针了7-8针,受伤老师像家属索赔至少10万元以上,针对这个索赔是否合理?同时老师方面已经报警立案,现在怎样做才可以争取做到为学生从宽处理?
王慎云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李成竹律师 浙江-杭州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张志霞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鼎邦律师事务所
2005年至2020年期间,在青海旦珠岭律师事务所执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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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服务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司(包括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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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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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占财律师,2009年5月开始法律服务工作,2016年6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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