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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他人侵害造成施工人员伤残,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我们为赔偿责任主体,判决疑点百出,在司法找不到出入情况下在头条发布了事实文章和监控录像视频,文章的展现量2.4万,阅读量2100左右,点赞量17个,现在以删除文章,对方要是追究肖像权,这样会有什么法律责任?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我又该如何应对,毕竟当时是他们侵权造成我们赔偿责任。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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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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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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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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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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