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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开区公司法务1个月前

您好,我有一个快递,被不认识的人通过给快递公司提供快递单号拒收转寄(全程我不知道,只有在我取快递的时候发现快递被拒收),这种情况谁来承担我的损失

查看李铁燕律师的回答

李铁燕律师 天津-和平区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 您好,根据您的表述,别人通过快递单号向快递公司作出拒收转寄的意思表示属于冒名行为,其拒收转寄的行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但快递公司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就作出处分的行为属于重大过失,如果因此行为对您产生了相应的损失,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其履行赔偿责任之后们可以向冒名行为人追偿。如果您还有别的疑问,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可以在电话中沟通案件细节,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二)意思表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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