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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3月份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要到24年3月份到期,目前上班八个半月了,因公司订单量减少,导致员工目前无其他工作安排,也没有其他合适岗位调动,公司提出让我们一周上班三天,工资按出勤天数计算,本人不太认可公司安排,请问这样符合劳动法规定吗?劳动仲裁的话公司会赔偿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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