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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东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对象在婚姻期间他输钱了把我彩礼钱也都输了然后还让我从网上借钱还的钱怀孕期间他也没有给过我零花钱现在生完孩子孩子过满月的钱他也都要走我也没有花这种情况下离婚能不能让他给我补偿

查看于洪杰法律工作者的回答

于洪杰法律工作者 天津-河西区 天津中会诺博律师事务所

  • 不能的,
    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制度。
    第一,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法律允许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适用经济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各自所有的约定。

    第二,请求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首先,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所说的“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

    第三,离婚时提出。这种补偿请求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

    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应当与一方所付出的劳务价值相当,具体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法院判决时,应根据婚姻当事人结婚时间的长短、家务劳动和协助劳动的强度和持续时间、受益方的受益情况和双方离婚时的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综合评判。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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