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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是这样的:7月底面试了一家托辅机构,面试通过,到8.27开始做开学准备,因通知我面试通过,所以期间我没有在找别的工作了,有包住宿,日常用品我也都买好了,合同签的是劳务合同书,老板说老师的试用期是一个月2800元,试用期期间有说我的日常流程不错,我也没有犯错误。9月11日老板发微信和我说经过观察觉得我不适合这个岗位,让我和另外一位老师交接工作,请问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能申请赔偿呢?能申请多少倍赔偿呢?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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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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