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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生产计划,还安排员工休息,没有书面通知,只有口头传达,算违法行为吗?可以不接受吗?安排休息期间薪资,说是第一个月给基础薪资,以后就只给百分之60,合法吗?公司员工手册上也写了类似情况的薪资标准,是合法的还是霸王条款?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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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国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安徽定音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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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2014年始在安徽文法律师事务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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